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预算管理中心 > 正文
财科教〔2017〕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使用管理,引导中央高校深化改革和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财教〔2015〕467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17年1月11日
上一条:华中科技大学年度工作计划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印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