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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红歌会”歌唱比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7日 14:34 点击次数:[]

为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经处工会与支部研究,决定年终举办“红歌会”歌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初步定于2月2日或2月3日。

二、比赛形式及办法:

以各科室为单位,以唱红歌为主题,参赛曲目任选2首,表演形式不限。

三、评分标准:

1、人员参与率是否达标(百分之八十即为合格)(20分)

2、声音整齐,气息流畅,歌词吐字咬字清晰(20分)

3、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在唱歌过程中不跑调、离调(20分)

4、服装整齐(20分)

5、突出主题,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设立以下奖项:

一等奖: 1名 二等奖: 2名 三等奖: 4名

特等奖: 1名

党支部、 工会小组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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