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次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办理流程介绍
一、审核阶段
1.教职工在房产处网页下载并填写《省房改直管高校和直管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交房产处审核;
2.房产处审核《省房改直管高校和直管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对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教职工进行公示;
3.人事处根据人员性质,向房产处提供在岗在编的正式职工名单及相关个人信息
(与计算住房货币化补贴相关的工资数据、在岗月数、工薪类型等);
4.房产处计算应发补贴金额并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复核是否有计算错误;
5.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复核后,将结果反馈给房产处。
二、发放阶段
1.房产处再次核对后,打印《职工住房补贴核算发放表》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并出具发放通知。
2.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再次复核《职工住房补贴核算发放表》通知职工核对签字;
(1)核对无误,职工签字确认,发放住房补贴;
(2)核对信息有误的,职工注明原因。对房屋信息有异议,返回房产处进一步核实;
对人事信息有异议,返回人事处进一步核实;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