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全校财务助理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财务处组织了评先领导小组对院系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评选,决定授予邹维瑁、谈任艳、段如意等10人“财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胡泊、郭胜先、王腾等21人“财务工作积极分子”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各单位财务助理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努力,扎实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立德树人工作做出贡献。
附件:2017年度财务助理先进个人和积极分子名单
财务处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