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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09:21 点击次数:[]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
2014年8月11日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审计署《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14〕19号)及教育部《关于转发< 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教财司函〔2014〕402号),为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路钢 丁烈云
成员:丁汉初 邵新宇 罗俊 杨勇 骆清铭
段献忠 湛毅青 周建波 马建辉

(二)工作小组

组长:湛毅青
成员:张七一 袁国祥 聂鸣 梁茜 祝欣
吴菁 覃仕菊 余海林 张涛 涂杨耀
熊孝广 李晓燕 孙雅亮 汪蓓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仕菊 15972043286
魏爱民 13507127646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治理单位:全校各院系、机关部处、直属附属单位、后勤集团。
治理时间:2013年全年、2014年1月-6月。

(二)内容及责任单位(详见财监〔2014〕19号——专项治理内容)

1. 预算收入管理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各二级核算单位)
2. 预算支出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处、人事处、总务长办公室、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各二级核算单位)
3. 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总务长办公室、二级核算单位)
4. 资产管理情况(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各二级核算单位)
5. 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各二级核算单位)
6. 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责任单位:财务处、各二级核算单位)
7. 设立“小金库”情况(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8. 举报线索检查情况(责任单位:监察处)
举报电话:027-87543616
举报邮箱:jwjbgs@mail.hust.edu.cn
请各单位认真完成本单位的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并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三、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应积极组织力量按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二)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提供全面、真实的自查自纠报告,并填报自查情况表(见财监〔2014〕19号文件附表1(仅由各机关部处填报)、附表2、附表3、附表4,文件和表格可从财务处网站下载)。自查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14年8月18日上午12点前报送财务处。
(三)学校将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方式,由工作小组对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内部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上级部门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五)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并将整改结果于2014年9月底报送财务处。

附件:1. 关于转发《财政部、审计署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紧急通知(教财司函〔2014〕402号)

2.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财监〔2014〕19号)

3. 填表说明

4. 附表

上一条:关于实施《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国家审计署整改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