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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相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6:38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财务服务质量,方便广大教工查阅已报销的原始单据,财务处将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对报销的原始纸质单据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凭证粘贴要求

为确保单据扫描效果,将对票据粘贴方式调整为平铺粘贴,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在财务网页上下载票据粘贴表,表格为A4纸横向打印;

2. 票据分类粘贴,尽量做到一张粘贴单粘贴一类事项,如有刷卡小票,需将刷卡小票与对应的发票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

3. 票据按横放、平铺的方式,从左到右,由上及下的顺序粘贴在粘贴单“虚线”的右侧区域,票据之间不可重叠、 遮盖,不能超越粘贴单右侧边界;

4. 票据粘贴时须使用液体胶水将票据的四个角牢固的粘贴在粘贴单上;

5. 取得的大于或等于A4纸大小的原始凭证无需粘贴,如合同、审批表等;

6. 票据粘贴完毕后,须在粘贴单上填写“票据张数”和“总计金额”。

7. 每一份A4大小的原始凭证及粘贴票据后的A4大小的粘贴单必须保持平整,不要折叠,相互之间不要粘贴。

财务处针对凭证影像化票据粘贴方式已录制了操作视频并发布于财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核算管理栏,请各位老师参照视频进行粘贴。

二、签名及相关信息书写要求

因扫描仪只能单面扫描,我们对日常报销单进行了改版,原要求发票背后的事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调整为日常报销单正面相应位置签字。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2月1日在同济医学院先行试点,2020年1月1日在全校全面实施。在试运行过程中的问题我们将会积极改进,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支持。



财务处

201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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