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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财务工作对口服务和首问负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16:54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抓紧、抓实和抓细学校财务服务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服务质量,学校财务工作拟试行“对口服务和首问负责”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2020年学校暑期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以“强化服务理念,畅通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切实加强财务处与全校各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为师生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财务服务。

二、服务方式

1. 线上线下: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对口服务单位,全方位、多渠道了解对口服务单位的需求,根据需要走进对口服务单位提供上门服务,或建立、加入相关线上服务群提供精准服务。

2. 对口服务:财务处为学校每个单位安排一名固定的对口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安排尽量做到财务岗位与服务对象需求适配,以便更好地提供专业化服务。

3.首问负责:能够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由财务处内部研究或协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由对口服务人员负责反馈。

三、服务内容

1. 政策解读:宣传、解读财务和资产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根据需要提供定制培训服务。

2.答疑解难:及时解答或解决对口服务单位提出的财务和资产有关的疑问或困难,特别是各类报账业务的要求和流程。

3.意见收集:收集对口服务单位对学校财务和资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能改立改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4.预算服务:协助对口服务单位编制预算、跟踪预算执行情况,推动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5.专项服务:对重大及重点项目(如大科学工程、国家科技重点专项牵头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牵头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大研究计划牵头项目等)提供从预算申报、执行到决算的全过程对口服务。

6.其他服务:解决对口服务单位提出的与财务和资产管理相关的其他问题。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财务处成立对口服务专项工作组,由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任副组长,科长、副科长、业务骨干为成员;工作组的每个成员都是对口服务人员,深入一线,根据分工为对口服务单位提供全方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服务。

2.专业保障:财务处加强对口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口服务专题会议,深入了解并解决对口服务单位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提高对口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提升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监督评价

开通监督邮箱(cwc@hust.edu.cn)和监督电话(027-87543468),年终请对口服务单位对对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财务处

2020年9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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