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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 6月30日为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最后期限,如有逾期未办理汇算清缴业务且涉及补税的情况,税务局将计收滞纳金。
现再次温馨提醒,请各位老师务必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如您已经办理,请忽略本通知。
如有疑问可咨询洪山区税务局,电话:87686805,也可咨询财务处薪酬科,电话:87556642。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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