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校2024年度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关账时间
根据中央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管理要求,定于2024年12月20日停止办理国库资金报销业务,12月24日停止办理其他业务。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7日期间,财务处集中进行2024年财务决算和2025年账务初始化工作,暂不对外办理业务,请各单位据此提前安排相关工作。
2.开账时间
2025年1月8日开账,正常对外办理业务。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经费支出管理
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年内各项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消耗性支出,严禁突击花钱。
2.加快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
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国库资金能够在中央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关闭之前应付尽付。
3.按照规定完成收入确认和结算分配
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办理教学服务收入、科研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入账和结算分配,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分配;已申请预借票据业务的单位,尽早收回款项并核销票据。
4.抓紧暂付款清理
各单位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因各种原因在学校财务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单位或个人,尽早报账结清。
5.按时返还学校代垫费用
相关二级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学校代发人员支出及代扣代垫的各项费用返还至学校账户。
6.做好决算并表工作
部门决算报表并表单位加快年终账务处理,于2025年1月5日前向学校财务处提交财务报表及文字说明电子版,待审核后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三、温馨提示
凡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预约成功的报账单,于2025年1月8日开始可自助投递。2024年开具的票据原则上当年报销,特殊情况可顺延至2025年第一季度报销。
财务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