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摄影:韩金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11月26日下午财务处、国资办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举行财务处、国资办党总支第三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湛毅青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财务处、国资办党总支副书记魏爱民首先代表第二届党总支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五年来党总支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组织委员龚纯向大会作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报告,纪检委员张志兵介绍了选举办法草案。按照工作程序,与会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财务处、国资办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于俊清、全华、李青云、张志兵、姜璐、龚纯、魏爱民(以姓氏笔画为序)七位同志当选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
会上,财务处处长、国资办主任于俊清讲话,他就加强党总支建设、提升党总支能力谈了四点个人的想法:一是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学习,避免“两张皮”;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四是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最后,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湛毅青讲话,她首先祝贺当选的新一届位党总支委员,然后结合此次教育部审计调查组来校审计调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二是立行立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也要有具体方案;三是借此契机找出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提高水平。
最后大会在庄严的《国际歌》歌声中圆满落幕。
党员大会结束后,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在307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并根据工作实际明确了各委员的工作分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意见》(校党组〔2017〕17号)的要求,新一届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将按规定报校机关党委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