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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国资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21:07 点击次数:[]

根据《印发<关于在全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2021〕18号)要求,经财务处、国资办党总支会议研究,结合财务处、国资办实际,就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从党的百年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指挥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义教育成果,按照通知要求,财务处、国资办党总支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总支书记亲自抓,党总支加强对各党支部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实践等。

二、工作方案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财务处、国资办全体党员,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落实以下工作安排:

1.开展专题学习

组织党员自学。全体党员系统学习党的历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制定学习材料。用好《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材料。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集中研讨。在自学基础上加强集中学习研讨,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化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2次、参加读书班学习全年不少于3天。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学习研讨后,深入各党支部开展联学、带头导学,认真交流学习体会。全体党员、职工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全体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形式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鼓励各支部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开展党史知识竞赛、党史名篇诵读、我为党旗添光彩、我为组织献良策、我为发展建良言征文或演讲等特色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思考,建言献策,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任务目标,找准努力方向。

专题党课。处级领导干部、支部委员带头讲授党史学习专题党课、微党课,提倡普通党员积极参与讲授微党课。湛校和总支书记全年不少于2次给全体党员上党课(“七一”前完成1次),总支委员及支部委员全年不少于1次在支部内上党课

2.组织专题培训

开展红色讲堂。机关党委或党总支邀请党史研究专家、教授开展专题红色讲堂。

做好实地研学。充分利用本地区红色资源,组织全体党员瞻仰参观革命圣地,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丰富培训形式。充分利用“云聚湖北 红色百年”、“党史云课堂”、“华中科技大学强国号”等网络学习资源,发挥线上学习培训优势,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培训。

3.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

组织专题实践。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财务处、国资办“对口服务和首问负责”工作机制,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专题实践,制定专题实践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推进表。

推动落实见效。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学党史、践承诺、见行动”活动,推动党员、对口服务专员、专岗专责人员立足岗位实际,做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办实事,年终根据岗位职责、目标要求、专项工作任务等检验工作成效。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按照校党委的时间要求,在“七一”前后各党支部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验“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成效。

三、工作要求

1.坚持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落实校党委统一部署,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有深度。突出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工作落实,践行“一线规则”,深入师生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财务国资工作更好发展。

2.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党建宣传栏的作用,开辟专栏深入宣传上级和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宣传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宣传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成果成效,并积极向学校投稿。注重发挥“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的作用,为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财务处、国资办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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