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原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7〕10号)、《华中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财〔2019〕3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服务师生,制定本流程。
二、对口建设单位
1. 基建项目由基建管理处负责审批;
2.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3. 校部预算安排的维修费由总务长办公室负责审批。
三、预付款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合同原件;
(3)发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4)发票验真(普票需将验真结果页面打印,专票无需验真);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7)工程款支付证书;
(8)如合同有约定,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履约保函;
(9)修缮项目单笔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
大额资金对外支付审批表.docx。
2.填报
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表.xlsx
3.报上述资料至对口建设单位审批
4.财务处404办公室提交完整资料
(财务处将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5.注意事项:
(1)基本建设项目需“支付工程款申报表”签批完成后才可支付;
(2)预付款比例一般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3)合同中应详细约定预付款抵扣进度款方式;
(4)三方合同需载明收款单位,如收款信息和合同不符请提供相应委托材料。
四、进度款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合同复印件(若为首次付款,则需提供合同原件);
(2)发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3)发票验真(普票需将验真结果页面打印,专票无需验真);
(4)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5)工程款支付证书;
(6)工程量清单(封面需加盖施工单位印章);
(7)如工程已竣工验收,需提供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8)修缮项目单笔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
大额资金对外支付审批表.docx。
2.填报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xlsx
3.报上述资料至对口建设单位审批
4.财务处404办公室提交完整资料
(财务处将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5.注意事项
进度款应依据合同支付条款支付,若支付方式与合同条款不符,请提供相关说明。
五、结算款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合同复印件(若该笔结算款为合同首笔付款,则需提供合同原件);
(2)发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3)发票验真(普票需将验真结果页面打印,专票无需验真);
(4)
工程结算款确认表.xls(三方对账);
(5)审计费发票(自审计处取得)
(6)审计报告原件及会签表(财务部门结算联);
(7)造价咨询合同(自审计处取得);
(8)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9)修缮项目单笔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
大额资金对外支付审批表.docx。
2.根据结算款类型选择填报
工程结算款支付申请表.xlsx或
费用结算款支付申请表.xlsx
3.报上述资料至对口建设单位审批
4.财务处404办公室提交完整资料
(财务处将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5.注意事项
(1)工程设备、家具中达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到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建账手续后再结算。
(2)质保金结算下载
质保金申请单.doc,按要求填写后办理。
流程设计:基建与修缮财务科
联系电话:027-87543327
处长邮箱:cwxx@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