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与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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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与修缮业务办款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8:16 点击次数:[]

 一、基本原则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校财〔2017〕10号)、《华中科技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校财〔2019〕3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服务师生,制定本流程。

二、对口建设单位

1. 基建项目由基建管理处负责审批;

2.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3. 校部预算安排的维修费由总务长办公室负责审批。

三、预付款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合同原件;

(3)发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4)发票验真(普票需将验真结果页面打印,专票无需验真);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7)工程款支付证书;

(8)如合同有约定,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履约保函;

(9)修缮项目单笔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 大额资金对外支付审批表.docx

2.填报 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表.xlsx

3.报上述资料至对口建设单位审批

4.财务处404办公室提交完整资料

(财务处将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5.注意事项:

(1)基本建设项目需“支付工程款申报表”签批完成后才可支付;

(2)预付款比例一般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3)合同中应详细约定预付款抵扣进度款方式;

(4)三方合同需载明收款单位,如收款信息和合同不符请提供相应委托材料。

四、进度款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合同复印件(若为首次付款,则需提供合同原件);

(2)发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3)发票验真(普票需将验真结果页面打印,专票无需验真);

(4)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5)工程款支付证书;

(6)工程量清单(封面需加盖施工单位印章);

(7)如工程已竣工验收,需提供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8)修缮项目单笔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 大额资金对外支付审批表.docx

2.填报 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xlsx

3.报上述资料至对口建设单位审批

4.财务处404办公室提交完整资料

(财务处将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5.注意事项

进度款应依据合同支付条款支付,若支付方式与合同条款不符,请提供相关说明。

五、结算款办理流程

1.准备资料

(1)合同复印件(若该笔结算款为合同首笔付款,则需提供合同原件);

(2)发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

(3)发票验真(普票需将验真结果页面打印,专票无需验真);

(4) 工程结算款确认表.xls(三方对账);

(5)审计费发票(自审计处取得)

(6)审计报告原件及会签表(财务部门结算联);

(7)造价咨询合同(自审计处取得);

(8)竣工验收单复印件;

(9)修缮项目单笔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需提供 大额资金对外支付审批表.docx

2.根据结算款类型选择填报 工程结算款支付申请表.xlsx或 费用结算款支付申请表.xlsx

3.报上述资料至对口建设单位审批

4.财务处404办公室提交完整资料

(财务处将核查资料是否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3-5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5.注意事项

(1)工程设备、家具中达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到相应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资产建账手续后再结算。

(2)质保金结算下载 质保金申请单.doc,按要求填写后办理。


流程设计:基建与修缮财务科

联系电话:027-87543327

处长邮箱:cwxx@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