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原则
1.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国家或上级经费主管部门对预算调整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调整即可,间接费用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设备费调增还需学院(系)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科研主管部门统筹考虑现有设备配置情况、科研项目实际需求审批。
3.国防科研项目原则上应按照批复的项目预算执行。因科研实际情况确需在各明细科目间调剂使用成本费用的,在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系)及先装院审批后报财务处予以执行。
二、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妥《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1),审核通过后交财务处三楼科研经费管理科1号窗口办理预算调整手续。也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申请”流程线上办结。
三、补充说明
1.本流程内所涉事项仅限于校内审批,如需上级经费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要求,通过规定流程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由于项目审计检查需要,请项目/课题组妥善保管项目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附件1:《纵向科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相关制度:
1.《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财〔2021〕10号)
流程设计:科研经费管理科 王姝
联系电话:027-87543913-8316
处长邮箱:cwxx@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