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流程 > 收入管理中心 > 薪酬管理 > 正文
返聘工资发放注意事项:
1、薪酬科受理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0日至2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提交相关材料。
2、返聘人员首次发放工资,须提交《返聘人员登记表》原件;后续月度发放可提交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本项目经费列支发放本人薪酬及返聘费。
上一条:博后薪酬发放流程 下一条:会计档案(工资清册)查询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