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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赴电气学院开展专项宣讲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7:30 点击次数:[]


2018年5月17日上午,由周泽兵处长带队,副处长朱英红、副处长姜璐、科研经费管理科科长范伟翔、核算中心科长陈威一行赴电气学院开展科研经费管理及财务报销政策宣讲。电气学院书记陈晋、副院长林磊及部分教师代表和科研财务助理参与了座谈。

周泽兵处长首先发表讲话,周处长结合财务处工作职责和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介绍了财务处工作的基本理念,即坚持“放管服”结合,放、管的目的是为学校师生服务。财务处将积极落实会计制度改革,在不踩财务红线、底线的前提下,为学校师生做好服务。

在政策宣讲环节,科研经费管理科科长范伟翔首先介绍了国家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并从预借科研经费票据、科研项目外协经费、劳务费与科研绩效、项目申报与结题四个具体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核算中心科长陈威从财务报销政策文件、费用报销要求、财务退单、会议费收入立项四个方面为在座的老师进行了系统地培训,将财务报销政策按照经费审批、经费管理、结算方式和其他进行了分类,就代购设备费、试制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学生实习费、会议费等关注较多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通过列举不符合要求的报销材料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财务报销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政策宣讲结束后,与在场的老师就财务助理使用经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生产实习报销、市内交通费报销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姜璐副处长指出,科研经费使用应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即与科研项目相关,符合政策规定,在预算范围内考虑经济合理性。此次培训前,财务处和学院财务科进行了调研沟通,征集了各课题组财务助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疑惑,因此,此次培训针对性强、信息量大,老师反应收获良多。

电气学院陈晋书记最后发表总结讲话,对财务处来学院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表示热烈欢迎,并对财务处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学院和财务处继续加强交流与沟通,并欢迎财务处老师定期来学院进行培训交流,更好地促进学院财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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