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周洋,摄影:范伟翔)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财务处于2018年5月24日在公共管理学院报告厅组织全校财会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新《政府会计制度》专题培训,财务处、国资办、后勤集团财务人员以及审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处、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基建处、房产管理处、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武汉几所部属兄弟高校财务人员等3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校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湛毅青出席本次活动。

培训由财务处副处长全华主持,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副所长刘用铨博士担任此次培训主讲人。首先,总会计师湛毅青作了简短讲话,她首先对兄弟高校的领导及同仁前来参加培训表示热烈欢迎,她强调指出: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今年中央财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今年各所高校财务工作的重点。会计制度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会计制度转换的质量关系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关系到后期会计信息的披露和会计核算的质量,从而影响会计监督的职能。希望大家通过本次培训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能够对后期的会计工作有所指导和帮助。
接下来,刘用铨博士以“新《政府会计制度》解析”为题进行授课,他从政府会计制度的历史沿革、政府会计体系的构成、政府会计改革的逻辑框架、目标和基本准则等方面为切入点,紧紧围绕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重点阐述了存货、投资、固定资产等几大会计要素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制度下会计实务操作的异同点,并从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等方面指出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前后的区别,进一步指明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需要做的具体工作。

此次专题培训内容详实、实用性操作性强,得到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通过一天的集中培训受益匪浅,既系统学习了新《政府会计制度》,又清楚了很多实际操作中的经验,要以此次专题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新制度下的财会业务学习,确保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为我校加快推进新会计制度的变革奠定坚实的基础。(图为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