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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预算管理改革试点院系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08:40 点击次数:[]

各院(系):

为科学配置办学资源,通过财务预算驱动促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入发展,落实“院为主体”的预算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遴选部分院系开展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原则:经费打通、整体考核

院系经费整体打通,促进使用自主;学校对院系绩效进行整体考核,职能部门建立对院系的考核机制,由管过程转向管结果、由管理为主转向服务为主。

除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不得打通、人员经费中教职工经费与学生经费不得打通、公用经费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不得打通外,原则上其余经费可打通使用。

二、 方式:自愿申报、综合遴选

自愿申报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单位的院系,请于3月6日前将申请试点院系回执书交到财务处办公室,回执书须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将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研究决定试点单位。

联系人:姜璐 电话:87543468

财务处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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