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科学配置办学资源,通过财务预算驱动促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入发展,落实“院为主体”的预算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遴选部分院系开展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原则:经费打通、整体考核
院系经费整体打通,促进使用自主;学校对院系绩效进行整体考核,职能部门建立对院系的考核机制,由管过程转向管结果、由管理为主转向服务为主。
除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不得打通、人员经费中教职工经费与学生经费不得打通、公用经费中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不得打通外,原则上其余经费可打通使用。
二、 方式:自愿申报、综合遴选
自愿申报预算管理改革试点单位的院系,请于3月6日前将申请试点院系回执书交到财务处办公室,回执书须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学校将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研究决定试点单位。
联系人:姜璐 电话:87543468
财务处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