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接洪山区税务局“税务申报事项通知”,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教职员工,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主动自行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填写纸质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两份(税政大厅现场填写)。
二、申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地点:由纳税人个人选择一处取得工资收入的地区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补缴个税。(建议选择平时主要任职单位、主要取得工资收入地区税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税款。)
四、申报方式:目前暂时不支持网络申报,需要前往任职所在地税务局办税大厅自行申报补缴个税。税款仅限“银行卡”支付。
按照税法规定,取得多处收入人员申报实行“主动自行申报”,税务局不再提供取得多处收入的人员名单,因此请各单位取得多处收入的教职员工,务必主动前往税务局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补缴税款的,需加收滞纳金,请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办理。
教职员工(含同济医学院)圴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洪山区局(原洪山地税局)税政大厅办理,地址:雄楚大街438号(康佳建材大楼左侧),也可自行选择其他地点办理。
若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薪酬科,联系人:傅老师,电话:8755664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