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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取得多处收入人员税务申报事项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1日 17:33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接洪山区税务局“税务申报事项通知”,2018年度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教职员工,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主动自行前往税务局办理相关未尽涉税事宜。

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填写纸质申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两份(税政大厅现场填写)。

二、申报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地点:由纳税人个人选择一处取得工资收入的地区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补缴个税。(建议选择平时主要任职单位、主要取得工资收入地区税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税款。)

四、申报方式:目前暂时不支持网络申报,需要前往任职所在地税务局办税大厅自行申报补缴个税。税款仅限“银行卡”支付。

按照税法规定,取得多处收入人员申报实行“主动自行申报”,税务局不再提供取得多处收入的人员名单,因此请各单位取得多处收入的教职员工,务必主动前往税务局如实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补缴税款的,需加收滞纳金,请相关人员抓紧时间办理。

教职员工(含同济医学院)圴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洪山区局(原洪山地税局)税政大厅办理,地址:雄楚大街438号(康佳建材大楼左侧),也可自行选择其他地点办理。

若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薪酬科,联系人:傅老师,电话:87556642。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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