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切实解决“报销繁”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等相关文件内容和工作要求,根据校领导指示,我校科发院、财务处、采购与招标中心将联合开展全校科研财务助理专项培训,以全面加强科研财务助理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财务助理的业务素质和实操水平。培训内容主要包含科研项目管理(科发院)、科研经费管理和核算管理(财务处)、采购管理(采购与招标中心)及相应实操等。
首期专项培训将于6月20日(本周四)下午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同济医学院科研财务助理专项培训单独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今后学校将不定期对全校科研财务助理进行系统的专项培训,进行资质管理。
请主校区科研财务助理务必按时参加此次培训,同时请各单位填报《科研财务助理情况统计表》,于6月20日前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送交财务处305室(同济医学院送交同济财务办4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wc@hust.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科研财务助理情况统计表》
科学技术发展院
财务处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