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自学校试行财务助理、实现网上报账以来,院系财务助理在政策宣传、沟通协调、指导师生报账等方面发挥了桥梁作用,为深化财务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财务管理规范化提供了可靠保障,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立德树人工作做出了贡献。为激励全校财务助理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决定继续在全校财务助理中开展评选先进活动并进行表彰,欢迎全体财务助理人员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严格贯彻执行和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各类财务检查中,无任何违纪违规问题。。
2.积极主动为院系师生提供政策宣传,协调师生报账中的矛盾,发挥上传下达的纽带作用。
3.根据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审核报账单据,错误单据返还率较低。
4.主动思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向学校财务处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协助财务处做好财务知识培训宣传,主动做好院系的财务培训工作。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设“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和“财务工作积极分子”两项荣誉奖项,采取个人申报,财务处评先领导小组进行评选的方式产生。对评选出的财务工作先进个人、财务工作积极分子颁发荣誉证书,并向所在院系予以通报。
2.申报财务工作先进个人、财务工作积极分子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助理先进申报表”(见附件)。并请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单位请于2019年12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财务处集中办公大楼305室,联系人龚蔚,联系电话87543468,同济校区请交同济财务办404室,联系人文莉,联系电话83692834,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cwc@hust.edu.cn 。
财务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