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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决定,全校各单位自6月8日起恢复正常上班,在继续做好防护工作的同时,财务处对各项业务办理方式作出相应调整,全面恢复各项业务原办理方式,疫情期间实行的通过邮箱和OA系统传递原始凭据和附件的办理方式予以取消。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6月8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再次提示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0年新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