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排,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汇算清缴,将会影响个人诚信并产生相应滞纳金及罚款,财务处已于5月4日分别在华中科技大学微校园及财务处主页发布相关提示通知及办理流程,请尚未办理2019年汇算清缴人员抓紧时间办理。
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如下:
一、下列情况需办理汇算清缴
1、有校外劳务报酬收入;
2、有两处及以上工薪收入;
3、有校外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4、有境外所得;
5、专项扣除需在2019年更正或补填报情形
二、下列情况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