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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招聘社会用工3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2:43 点击次数:[]

因工作需要,财务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3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及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会计相关专业工作者优先。

5.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审核岗位

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准确编制会计凭证。

2.按照规定做好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会计档案安全工作。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均以社会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聘用,一经录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待遇面议。

3.试用期为两个月。

四、应聘要求及程序

1.系统报名。应聘者须在2021 年5 月15日前通过华中科技大学人事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报名,同时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等)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wc@hust.edu.cn(邮件统一命名格式:【财务处应聘】姓名+应聘岗位)。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程序。笔试范围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核对后退回。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43468

上一条: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再次提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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