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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财务决算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5:10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251225日至202617日期间,财务处集中进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账务初始化工作,暂不对外办理业务,请各单位据此提前安排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一)报销关账

根据中央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管理要求,20251220日起停止办理国库资金报销业务,1225日起停止办理所有报销业务。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中“网上报销”和“收入申报”系统以及校内各投递机同步停止办理业务。2025年开具的票据原则上当年报销,特殊情况可顺延至2026年第一季度报销。

(二)收入结算

请各单位于20251220日前办理教育、科研和其他收入的入账和结算分配,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分配;已预借票据的单位,尽早收回款项并核销票据。

(三)返还垫款

相关二级单位于20251220日前,将学校代发人员支出及代扣代垫的各项费用返还至学校账户。

(四)决算并表

部门决算报表并表单位加快年终账务处理,于202616日前向学校财务处提交财务报表及文字说明电子版,待审核后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

(五)开账时间

202618日开始正常对外办理业务。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支出管理

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年内各项支出,切实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消耗性支出,严禁突击花钱。

(二)加快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国库)预算执行进度

各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国库资金能够在中央预算一体化支付系统关闭之前应付尽付,20251220日执行完毕。

国库专项项目清单

经费编码

(前4位)

项目名称

归口管理部门

5001

“双一流”引导专项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5002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5003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自主创新基金)

科学技术发展院

5004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质量工程)

本科生院

5011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

人文社会科学处

5029

其他司局专项

本科生院、国际交流处等

5030

政府性基金、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

科学技术发展院、本科生院等

5091

来华留学教育专项

国际教育学院

5094

其他留学教育专项

国际教育学院

1601

中央基建投资专项

基建与规划处

0221

高技术研究专项

科学技术发展院

0224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平台运行费

科学技术发展院

0225

国家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专项

科学技术发展院

0230

机构运行专项

科学技术发展院

(三)抓紧暂付款清理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暂付款清理、催报工作。因各种原因在学校财务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单位或个人,尽早报账结清。

 

 

                                                                                                           财务处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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