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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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账务调整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7日 11:03 点击次数:[]

     

一、基本原则

    (一)科研经费支出与非科研经费支出间不得调整;

    (二)已结题验收的科研经费支出不得调整;

    (三)调整不得影响往年已报出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四)预付或其他应收款不得调整;

    (五)国库零余额账户等实行专项资金账户管理的科研经费支出不得调整;

    (六)已调整的支出不得再次调入其他在研科研项目。

二、调账流程

1.提交申请

科研项目负责人核对需调整的科研经费支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经费调账审批表》及《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经费调账明细清单》,详细说明调账原因。已调整的支出再次需要调整的,须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验收评审专家或委托单位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函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2.审批要求

1)经办人将相关资料报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再提交科研主管部门审批;

2)调账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须报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还须加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3.调账执行

审批完成后,经办人将相关账务调整资料交财务处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相关制度:

1.《华中科技大学科研经费支出账务调整管理规定》(财字〔202424号)


 

流程设计:科研经费管理科 陈威

联系电话:027-87543913-8319

处长邮箱:cwxx@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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