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资料。包括①报账单②活动总体情况说明(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③参与人员名单(加盖公章)④费用明细清单⑤活动日程表⑥委托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需要提供委托合同或协议⑦合规票据
二、经费审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具体审批流程见《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三、交财务处核算中心收单柜台。
以下事项由财务处处理:
四、审核人员按规定编制记账凭证。
五、复核人员复核凭证。
六、出纳人员付款。
注意事项:
1.党建活动经费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和伙食补助。开展党建活动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2.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
流程设计:核算中心 陈威
联系电话:027-87557064转8100
处长邮箱:cwxx@hust.edu.cn